合同未约定法院管辖,怎样处理?(各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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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1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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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3 05:43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话,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如果要约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人民*组织系统划分上下级人民*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对于合同案件,是按照标的多少确定是基层人民*管辖,还是中级人民*或者高级人民*管辖,具体的数额划分要参照相应的标准。如你的标的额达到中级人民*管辖的数字,如你们在合同中约定基层人民*管辖,就是违背了级别管辖。
协议管辖,是指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可用书面协议约定案件的管辖*,又称约定管辖或合意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我国国内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的具体规定是:
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的合同纠纷诉讼;
2.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用合同条款或其他书面形式,就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达成协议;
3.当事人只能在合同的双方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五个地方所在*中,协议选择其中一个*为诉讼管辖*;
4.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专门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管辖,其他*无管辖权。专属管辖是强制性最大的一种售辖,具有排他性,既排除当事人用协议方式变更专属管辖,又排除*用指定管辖的形式变更专属管辖。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我国专属管辖的案件有以下三种:
1.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3.继承遗产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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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3 05:44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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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3 05:43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话,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如果要约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人民*组织系统划分上下级人民*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对于合同案件,是按照标的多少确定是基层人民*管辖,还是中级人民*或者高级人民*管辖,具体的数额划分要参照相应的标准。如你的标的额达到中级人民*管辖的数字,如你们在合同中约定基层人民*管辖,就是违背了级别管辖。
协议管辖,是指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可用书面协议约定案件的管辖*,又称约定管辖或合意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我国国内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的具体规定是:
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的合同纠纷诉讼;
2.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用合同条款或其他书面形式,就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的诉讼管辖*达成协议;
3.当事人只能在合同的双方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五个地方所在*中,协议选择其中一个*为诉讼管辖*;
4.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专门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管辖,其他*无管辖权。专属管辖是强制性最大的一种售辖,具有排他性,既排除当事人用协议方式变更专属管辖,又排除*用指定管辖的形式变更专属管辖。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我国专属管辖的案件有以下三种:
1.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3.继承遗产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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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3 05:44
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二、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
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
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证券回购纠纷合同履行地
(1)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交易场所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2)在上述交易场所之外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返售方)所在地应为合同履行地;
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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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3 05:44
没有约定则按《合同法》及《民诉法》的规定处理,当事人可以选择有管辖权的*起诉。
当然,如果在签约过程中为降低纠纷发生时的诉讼成本,一般可以约定由原告所在地*进行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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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3 05:44
没有约定则按《合同法》及《民诉法》的规定处理,当事人可以选择有管辖权的*起诉。
当然,如果在签约过程中为降低纠纷发生时的诉讼成本,一般可以约定由原告所在地*进行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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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3 05:45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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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3 05:45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