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投诉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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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1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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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5 20:20
食品质量问题可以向以下几个部门投诉: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局、质量监督局。
1、工商部门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食品质量问题可以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工商部门对进行违法活动的商家有权进行处罚。工商部门投诉电话是“12315”。
2、食品药品监督局
食品药品监督局的职能就是管理食品、药品的安全,处罚违反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的不良商家。出现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应该由食品药品监督局进行处罚。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是“12331”。
3、质量监督局
如果违反食品安全的食品是属于产品的,比如细菌超标的速冻水饺等,这也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产品质量监督局也有资格进行管理。质监监督领域的举报投诉电话:“12365”。
除了向以上三个部门进行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形式的投诉以外,消费者还可以自己以自身权利受到侵害为由将销售违反食品安全食品的商家或者是生产者向*起诉,以达到维护自己权利的作用。
消费者在投诉时的注意事项:
1、应明确要投诉的具体食品和生产经营该食品的单位,包括食品的具体情况(食品中有异物、异味、包装标识不符合卫生要求)和生产经营该食品单位的地址等等。
2、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向监管部门反映相应的情况,以便监管部门及时收集到相应的证据。
3、消费者在投诉的时候要尽最大的可能保存相关的证据,如购物凭证、发生可疑食物中毒时剩余食物、病人的呕吐物等等,以使监管部门掌握相应的证据,查明*。
消费者掌握了这些投诉的要点,就可以给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局、质量监督局提供很多的线索,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