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6:09
共1个回答
好二三四 时间:2022-08-30 18:3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8 01:53
您好,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包括了法定用人单位和视同用人单位两种情形。
第一,法定用人单位,包括三类:第一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第二类“个体经济组织”;第三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二,视同用人单位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第三,上述用人单位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希望对您有帮助,欢迎点赞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