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05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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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2 09:09
2009年11月27日16时许,北京大兴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灭门惨案,一家六口家中被害,最小的年龄不到2岁。28日下午,三亚警方在三亚河西路某休闲会馆将李磊抓获。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落网嫌犯李磊竟是被害家庭的男主人。
据其初步供述,11月23日晚上10点,他在外喝了酒后回到家中,除了妹妹在玩电脑,其他家人全已睡着。累积在心中的杀人的念头极度强烈,于是他用事先准备的单刃刀先后将妻子、妹妹、父亲、母亲杀死,在将四名至亲杀死后,想到自己逃亡后两个孩子没人照顾,在客厅内坐了一个小时后,他再次举起了屠刀,将两个熟睡中的孩子捅死。
经审查,李磊交代了于11月23日夜,持刀杀害其父母、妹妹、妻子和两个儿子后逃离北京的犯罪事实。至此,“11·27”特大杀人案告破。
2010年8月9日,原定于此日对李磊开庭宣判,后因为李磊突发阑尾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2010年8月12日,“李磊灭门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开庭审理,北京市人民*第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李磊提起公诉。
在李磊被提起公诉后,因案发2个多月前的一起车祸被祖孙俩起诉赔偿。2010年8月16日下午1时,宣武区*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0年10月15日上午十时,北京市大兴区“灭门案”凶手李磊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接受一审宣判。*认为,李磊因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杀害六名近亲属,依法应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共计345万余元。
*判决认为,北京市人民*第一分院指控被告人李磊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