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同一家用人单位可以有几个试用期?谈谈试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08 14:1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15:41
1、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其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试用期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可单独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也就是说一开始你和公司签订就应该是正式的劳动合同,而不存在所谓的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签劳动合同时,时长如果是1年,你的试用期最长只能是一个月。如果试用期高达6个月,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定是三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