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03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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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16:36
进行商标续展的办法:商标权利人可以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当地的商标局,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