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03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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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2:37
南京人社局网站单位(CA)用户申请网上办事指南详细资料如下,请仔细阅读。
根据国家《电子签名法》以及部省相关文件规定,从即日起,对我局网站单位用户注册认证方式进行变更,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单位(CA)用户开通人社局网上办事业务所需条件:
1、须为我市参保单位(原五县除外);
2、单位经办人应持有我市社会保障卡。
二、单位用户网上办事申请流程:
1、单位用户应至市、区两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单位用户网站注册手续,注册后可在线进行业务查询。
需携带资料:《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一式两联的《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单位用户注册申请表》(详见附件1)。
2、单位经办人网上办事业务培训流程:
①单位经办人须办理网站个人用户注册手续。请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市、区、街道**门经办柜台办理网站个人注册手续。
②单位经办人申请网上办事业务培训:
网上提交经办人员CA培训申请信息。单位用户注册后,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用户登录窗口”(http://wsbs.njhrss.gov.cn/NJLD/),通过“用户名+登陆密码”方式登陆,进入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点击单位办事区——“CA用户管理”模块,填写并提交CA用户培训申请信息,等待培训通知。我局工作人员将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工作,单位经办人点击“CA用户审核查询”,可查询审核结果。CA用户培训将通过现场培训的方式进行,具体培训时间及地址由培训部门提前通知。
③单位经办人参加网上办事业务培训。
单位经办人根据通知内容按时参加免费培训,通过培训后获得我局网上办事个人业务操作资格。
④同一经办人代理多家单位网上办事业务的情况说明。单位经办人参加培训之前,可分别登录多家单位网上办事大厅提交同一经办人员CA培训申请信息。一旦单位经办人参加CA培训,获得网上办事个人业务操作资格后,代理其他单位网上办事业务则无须再次申请培训,可直接填写《多单位用户(CA)经办人确认申请表》(详见附件4),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ⅰ、同一经办人同时申请办理多家单位劳动保障网上办事业务的;
ⅱ、已获得网上办事业务操作资格的单位经办人离职后,在另一家单位负责办理单位网上劳动保险业务的。
3、单位经办人培训合格后,单位至江苏CA受理窗口(水西门大街61号二楼咨询柜台)申请办理CA证书,领取证书介质(U—key)。
需携带资料:
单位用户携带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申请相关表格:《南京社保项目证书业务申请表》一式两联、《“电子签章”企业申请表》、《CA证书技术服务合同书》(详见附件2)。
三、单位(CA)用户网上办事操作流程:
1、单位CA用户使用“数字证书”。
单位CA用户登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过“单位CA用户登录”窗口(http://wsbs.njhrss.gov.cn/NJLD/
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可以进行网上业务办理操作。
①单位用户下载并安装“行助手”(见附件3)。
②单位电脑中插入数字证书介质(U_key),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单位CA用户登录”窗口;
③在桌面跳出窗口,输入数字证书原始口令“123456”(该口令可以通过行助手修改),点击“确定”,页面将跳转到“此网站的安全证书有问题 ”界面,忽略此信息,直接点击“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继续下一步操作;
④弹出“用户登录”窗口,输入已通过培训的单位操作人员的社保卡号、个人查询密码及验证码,登录本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界面,即可进行网上办事业务操作。
目前网上办事项目主要有人员建档、人员批量建档、录用备案登记、终解备案登记、单位员工参保、单位员工中止保险办理。
2、单位开通网上办事业务(CA用户)收费标准。
为解决开通网上业务所需的用人单位网上身份认证和确保用人单位信息安全问题,我局与江苏省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目前我省唯一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由其提供相应网上办公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服务。用人单位申请并开通使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系统,人社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的费用为江苏省CA认证公司提供的证书介质(U_key)及相应服务费,由申请开通网上业务经办的用人单位直接向江苏省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缴纳。收费标准如下:
数字证书的企业用户开通和使用费用:
①CA证书介质(U- key)费用:50元/个;
②证书费用(含电子签章): 150元/年。
五、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及地址:
南京市人社局咨询服务中心 电话:86590921 地址:水西门大街61号4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