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可以选择代取吗 公积金代取要准备什么材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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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2:43
您好,这是可以的
1、在东莞需领取表格。申请人需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格,并认真填写,也可以选择自己在网上下载表格填写。
2、在东莞需提交申请。表格填写完毕后,申请人需持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将资料交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核查。
3、在东莞需中心审核。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受申请人的申请之后,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审查完毕之后将结果告知申请人,若不通过需说明理由。
4、在东莞需签订合同。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了申请人的贷款申请,申请人便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公积金贷款的承办银行办理贷款,并签订贷款合同。
5、在东莞需办理抵押。签订完合同之后,申请人需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抵押等手续,并缴纳税费。
6、在东莞需银行放款。全部的手续都办理完之后,银行会在约定好的日期将贷款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账户中,此时,公积金贷款办理完毕。
代取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身份证明文件;
2、申请人的公积金账号;
3、建筑用地使用权证和建筑规划许可证;
4、房屋的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证书;
5、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表;
6、若是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出示委托公证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它资料。
满意请采纳,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2:43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