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8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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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07:57
当出现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或者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