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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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7 23:28
监察法对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的规定,有的是对以往工作模式、管理办法、处置方式的继承和延续,有的则提出了新的要求。准确把握这些新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线索管理工作的前提。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新情况:管理范围更加宽泛。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监察对象覆盖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随着监察范围的拓展,问题线索涵盖面更为宽泛,发现线索的机制、收集线索的渠道、管理线索的模式等,也应作出相应调整。另外,根据监察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前由司法机关办理的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现在由监察机关调查处置,反*职能得以整合,线索管理处置工作也应当与新的职能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