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和伤情鉴定的区别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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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6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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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18:47
引言
在日常法律咨询时,时不时地会遇到当事人问:“对方把我打成轻伤了,帮我计算一下,他应该赔偿我多少钱?”或者“我被对方打成八级伤残了,对方怎么还不被判刑呢?对方是不是有关系啊!”等等类似的问题。究其原因,是当事人不知道什么是伤情鉴定,什么是伤残鉴定。本文就将伤情鉴定、伤残鉴定二者的区别及与伤残鉴定有关的鉴定做个简单介绍。
伤情鉴定,又称损伤程度鉴定,是指依据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致伤因素所致人身损害的等级划分,对损伤伤情的严重程度进行鉴定,评判是否构成重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
伤残鉴定,是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的鉴定,是指依据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损伤(疾病)后遗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所对应的等级划分,对后遗症的严重程度及其相关的劳动能力等事项进行鉴定。
一、伤情鉴定、伤残鉴定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
伤情鉴定,适用于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伤情鉴定结论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伤残鉴定,适用于民事案件,伤残鉴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责任。
2、鉴定机构不同
伤情鉴定是由*机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伤残鉴定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或申请*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3、鉴定时机不同
伤情鉴定的鉴定时机:
1)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
2)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伤残鉴定的鉴定时机:
伤残程度鉴定需被鉴定人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进行(根据不同损伤类型来确定鉴定时机,普通案件一般为伤后3-6个月);
4、依据的技术标准不同
伤情鉴定所依据的技术标准为《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最高人民*、*、*部、司法部),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伤残鉴定所依据的技术标准为《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最高人民*、最高人民*、*、*部、司法部), 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5、等级划分不同
损伤程度分级:重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轻微伤。
致残程度分级: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二、与伤残相关的其他鉴定
1、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护理依赖:躯体伤残或精神障碍者在治疗终结后,仍需他人帮助、护理才能维系正常日常生活。
护理依赖程度:躯体伤残或精神障碍者需要他人护理所付出工作量的大小,分为完全、大部分和部分护理依赖。
技术标准:《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GB/T 31147-2014)
鉴定时机:躯体残疾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应在本次损伤治疗终结后进行(根据不同损伤情况确定评定时机,一般在伤后 3-6 个月,具体情况由鉴定人判断);精神障碍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应在治疗满 1 年后进行。
2、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
误工期: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的时间。
护理期: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自理困难,全部或部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
营养期: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要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损伤康复的时间。
鉴定时机:应以外伤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症状及体征稳定为准(根据不同损伤类型确定评定时机,一般在伤后3-6个月鉴定,具体情况由鉴定人判断)。
技术标准:
《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 1193-2014)
三、注意事项
1、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鉴定若是针对活体损伤,一般需要被鉴定人前往鉴定机构查体;
2、涉及专项检查的,被鉴定人要配合鉴定机构的检查。
四、被害人拒绝做鉴定怎么办?
问:伤情鉴定是否必须被害人到场?被害人拒绝做鉴定,能否依据诊断证明等进行鉴定?
答:*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进行鉴定。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对被害人的伤情鉴定,一般方法是由法医进行活体检验,即对被害人进行直接检验。除此之外,由于条件所限或者失去其他检验时机,可以采用文证检验的方法进行,即根据检验病历、图像、检验报告、诊断书等得出鉴定意见。具体可以向鉴定机构的法医进行咨询了解。对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案件,被害人拒绝鉴定的,可以进行沟通说服,并告知其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如其无正当理由仍不配合的,应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视其为拒绝鉴定。在此情况下,如果法医认为可以采取文证检验的方法,可依据现有病历、图像、检验报告、诊断书等得出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