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件到了检察院还有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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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5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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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7 21:48
案件移送*后,*有一个月审查起诉时间,如果在这个月内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应向*提起公诉,如果不符合条件就会不起诉或者免于起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因此还是有“救”的。
盗窃罪是公诉案件,由*机关负责立案侦查,侦查完毕后会移送*,由*审查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提起公诉。建议积极认罪,争取*从轻处罚的起诉建议。
盗窃罪移交*有无不起诉的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案件情节判断,如果涉嫌盗窃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且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民*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刑事案件移送到了*不意味一定会判决有罪。
首先,*对*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时,应当查明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情况是否清楚、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意见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及酌定从中、从轻情节、是否认罪认罚等。
其次,人民*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是一个法定程序,是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事实,补充完善证据。
最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才会向人民*提起诉讼。若*认为案件符合不起诉的条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