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7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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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6 01:50
“厘”即厘金,是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30年代中国国内贸易征税制度之一。最初是地方筹集饷需的方法,又名捐厘。 咸丰三年(1853)为江北大营筹措*太平军的军饷,在扬州里下河设局劝捐,其亩捐按地亩肥瘠和业田多寡,照地丁银数分别抽捐,大致每亩起捐自八十文至二十文不等。同时,对米行商贾推行捐厘之法,向扬州附近的仙女庙、邵伯等镇米行,规定每米一石捐钱五十文助饷。四年三月起,此法推行到里下河各州县米行,并对其他各业大行铺户,一律照捐抽厘,大致值百抽一。捐厘行业渐次增多,遍及百货,抽捐地区也渐次扩展到扬州和通州(今南通)两府所属各地。当年下半年,江南大营在镇江、丹阳等县相继设卡抽厘。截至同治元年(1862)除云南(同治十三年设)和黑龙江(光绪十一年设)外,厘金制度已遍行于全国各地。 厘金最初一般分行厘(活厘)和坐厘(板厘)。前者为通过税,征于转运中的货物,抽之于行商;后者为交易税,在产地或销地征收,抽之于坐商。行厘一般是货物在起运地征收一次厘金后,在转运途中又重复征课,有所谓遇卡纳税及一起一验或两起两验的办法。有些省则在货物起运地及到达地各征一次。坐厘有埠厘、门市月厘、铺捐、落地厘等名称,是对商店征收的交易税。此外,还有先捐后售的出产地厘金,如对丝、茶、土布在出产地所征收的产地捐。如按商品分类,厘金以百货厘为主要部分,征课的范围很广,名目繁多。百货厘之外,还有盐厘、洋药厘及土药厘。盐厘为盐课以外两征税,洋药厘是对外国进口鸦片征收关税以外的厘金征课;土药厘是对本国自产鸦片的课厘。 捐厘推行之初,因议定用兵各省得由地方督抚自行掌握,酌量抽厘,各省厘金制度“各自为政”。以至后人称厘金是无法度可守的税制,并成为地方督抚擅专的经济基础。在同一地区不但捐局系统庞杂,而且厘捐名目繁多。各省开办厘金之初,因为多由军营粮台、军需局、筹饷局等机构经理其事,后来才普遍设立专局总理厘务。各省总局名称不一,有捐厘局(淞沪)、厘捐局(金陵、天津)、牙厘局(苏州、浙江、安徽、江西、云南、湖北)、厘金盐茶局(湖南)、厘金局(广西、山东、甘肃、四川、贵州)、税厘局(福建)、厘税局(陕西、河南)、筹饷局(山西)。总局之下,设立各局卡。各通商要道设正局或正卡,经理抽厘。其下所属征收机关有分局分卡。广东主要抽厘机关不称局而称厂,厂之下有分厂分卡,相当于其他各省的分局分卡。稽查及缉私机关,有分巡、巡卡及巡船、炮船等,使各省厘厂局卡的分布遍地林立。厘捐如此繁重,既阻碍商品流通,又抑制了生产发展。同时,“各省厘捐章程不一”便于对商民的勒索和榨取,使经手厘金的委员和吏役上下其手,“从中私饱”。各省设立厘金局卡以咸丰末年和同治初年最多,估计总数当在三千处左右,光宣之际,全国局卡总数至少仍有二千二百三十六处左右。局卡既多,用人亦滥。厘局差事最优,据说得一厘差,每年可获万金或三、五千金不等。清末官场中竟有谓“署一年州县缺,不及当一年厘局差”之语。厘局薪金不多,主要是靠侵蚀朘削而得此巨款。 如湖北省自咸丰五年(1855)以来,所役厘金局卡曾达四百八十余处;由扬州至淮安不过三百里路程,中间设有八个厘卡;苏州至昆山不过五十余里,竟有四处收厘卡。先前商人从事省际贸易贩运货物,从汉口到上海,只有武昌、九江、芜湖、江宁、镇江、上海六处常关征税,自厘金制度兴起后,由汉口至上海,据《申报》评论:“厘卡之多,犹不止倍于税关之数,其司事巡丁之可畏,亦不止倍于税关之吏役。”当时统兵人员私设厘卡抽课,未经入奏者极多。 以上就是“厘卡之多,犹不止倍于税关之数“”的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