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7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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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10:54
法律分析:1.消费者可先与店家协商,如若协商不成,则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2.消费者和影楼之间构成了一种消费行为,既然消费者花钱来拍照,就理应获得所有的底片。即使双方签署的协议里有约定需要付费赎回底片,该条款也是无效的。3.它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及公平交易权,经营者如果不愿意免费给消费者底片,应当着消费者的面销毁该底片,消费者拥有肖像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三条 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