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26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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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7 14:55
2022年西华 师范 大学 研究生 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使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复试前各学院会通知考生安装所需软件并进行测试,复试时应选择独立、安静、整洁、明亮、封闭的场所。西华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信息中公布的复试科目 考试 范围,纳入此次网络远程复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中,进行口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也以网络远程复试在线口试,单独进行。
主要包括资格审查、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以及相关学院认为还需要考核的内容(如大学期间的 学习 成绩、实践及科研活动经历等)。
1.专业综合知识考试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满分为60分,考试形式为口试;试题由学院组织命制,试题内容与《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各学院专业联系人信息一览表》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各专业在此基础上命制试卷。若个别专业在此项考试中确须设置实践能力考核类题型,该类题型分值所占比例不得高于50%。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须设置思想*理论考试类题型,该类题型分值为40分。
2.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 面试 满分为30分,由各学院根据《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工作 基本规范》组织开展。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10分,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实际听说的应用能力。由各学院根据《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办法》,在面试过程中组织进行。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加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为网上远程进行。所有考试项目的命题工作由各学院按照《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执行,试题格式以本《办法》随发的样式为准。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级材料,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须加强对命题教师的保密教育。
每位考生复试都是单独进行,以上1、2、3项考试在考生面试时统一进行,三项考核总体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若因考生回答不了问题或在20分钟内回答完毕,考试面试可以提前结束,不补时。
4. 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可除外],加试方式为口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计算,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加试科目、参考 书 目请参看我校发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各学院专业联系人信息一览表》。
对*教育应届本科 毕业生 、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 毕业 证书 的 自学 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及跨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等考生是否加试,由各学院根据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培养要求自行确定,加试方式为口试。
5.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含复检),视为体检不合格。受疫情影响,考生可以去当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机构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给出体检结果建议意见。考生将体检结果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给招生学院,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给出体检结果使用结论。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表可于后期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6.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及使用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比为: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进行加权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其计算公式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计算公式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 =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学术或实践成果附加分
学校按复试学院、复试批次、专项计划类别、复试专业、学习方式、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合格考生。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若有相同的,依次按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值、复试面试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由于体检不合格取消待录取资格的名额,将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按学院细则中规定的学术或实践成果附加分。加分原则在3分范围内酌情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向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妥存备查。
3.考生的复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4.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项目中有出现违规、作弊等不诚信行为者。
4.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不合格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7.调剂考生未按要求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者。
8.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者。
9.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10.其它不符合教育部、 四川 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规定,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