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新政策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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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9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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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31 09:13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
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居住证;
(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引导人口梯度转移、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个人贡献、鼓励创新创业、年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个人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违反计划生育*等12项指标。
值得一提的是,在引导人口合理布局上,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包括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简州新城、淮州新城)和“南拓”(包括天府新区鹿溪智谷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总部经济功能区、天府新区天府中心国际会展功能区、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促进合理分布,凸显地方特色。针对人才的贡献不同和创新创业的不同也给予了相应的分值,充分体现“人才优先、争先创优”。
持证人的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积分结果每年定期公布。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人享有相应的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
法律依据: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提出,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户籍迁移具体有哪些类型
1、居住证转户口*,在该市居住满一定时间者,在满足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转为常住人口,迁入户籍;
2、人才引进*,在满足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户籍迁入;
3、投靠类迁户,该类方法适用于与该市常住居民结婚的外省居民,或者与该市常住居民有父*女等亲缘关系的外省居民;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生*,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户籍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