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哪些情况不能进行简易注销?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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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1 20:57
下面这些情况不能进行简易注销: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规或者*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此外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规定,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注销公司: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如果你以后不打算再开公司的话,事实上你无需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工商营业执照在每年年检时如果不年检,将会自动注销公司的执照。
另外如果公司不再去报税,税务局也会停止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不过如此做法的前提是,3年内将不再有资格成为公司法人,3年后才可恢复正常。
在注销公司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注销公司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例如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1 20:57
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规定,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轩荣提示,下面这些情况不能进行简易注销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规或者*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1 20:58
有8种情况的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规或者*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希望能帮到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1 20:59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
2)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有股权(投资权益)正在被依法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的;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或曾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包括曾被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简易注销登记或者不予简易注销登记决定的等情形;
7)法律、行*规或者*决定规定在注销登机前需经批准的,按照工伤总局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执行;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