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销毁的确证程序有那些?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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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8:00
⑴销毁文件登记,即编制“档案销毁清册”以备查考。它由序号、案卷或文件题名、年代、目录号、卷号或文号、卷内文件数、原保管期限、销毁原因、备注等组成。
⑵领导批准,经鉴定准备销毁的档案应报领导批准,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⑶监销,销毁档案时,必须指派两名以上专人对照“档案销毁清册”检查档案。准确无误的,方可销毁,监销人员要一直至档案确已销毁。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日期,并签名盖章,工作方算完毕。附:“档案销毁清册”。
以上是复制而来希望对LZ有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8:00
⑴销毁文件登记,即编制“档案销毁清册”以备查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8:01
一、档案鉴定工作小组定期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逐一进行造册登记后清理销毁工作;对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经审查后重新立卷、归档。
二、清理到期档案时,除档案员外,档案鉴定工作小组要有两名以上成员参加,且必须有一名鉴定工作小组的负责同志。
三、凡经销毁的档案除档案负责同志签字外,还要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
四、档案销毁办法采用焚烧办法。
五、销毁档案时,要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二人在场监销。
六、监销人销毁档案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七、销毁清册要作为资料长期保存,防止丢失,以备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