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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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8:59
预收账款入账后附收到款的原始凭证。
企业在收到预收款项时,先列入“预收账款”的贷方,此时该项目表现为一项负债;等到企业发出商品时,按总的价税款列入“预收账款”的借方,由于预收款会小于实际价税款,在企业发出商品后“预收账款”的余额一般为借方。
其本质为应收的性质,等同于“应收账款”。在期末列报时,如果截止期末“预收账款”为借方余额则应列入应收账款项,如为贷方余额则列入预收账款项。如果企业在预收账款业务不多时,可用“应收账款”来代替,其列报方式等同。
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之和记入“应收账款”项,而根据明细账的贷方余额之和记入“预收账款”项。
扩展资料
预收账款核算内容:
1、借方发生额(表示预收账款减少)
与收入同步确认的应收未收款项、已核销坏账客户确认恢复付款能力、从“应收账款”科目转入、从“其他应收款”科目转入、因应收票据到期未付款而转入、帖现商业汇票到期未付款转短期贷款、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
2、贷方发生额(表示预收账款增加)
预收客户之预付款项、收到的营业款项、预收的商业汇票、以存货清偿应收账款、以股权清偿应收账款、以债权清偿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清偿、已经确认之坏账损失、因债务重组损失的款项、“应收账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转入
3、期末余额
预收账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属应收账款性质,反映企业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收账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8:59
你所提的是收入是分期确认的。这个就应该这样来分析,不管这业务是分期执行还一次性执行,你是分期确认的,收入的确认对税务局来说一般是以*为依据的,因此当期报表上的收入确认与当期开出*金额应当相符合,否则就有麻烦了,所以你每期确认收入话就应该按每期确认的金额和时间来开具*。 建议你第一次确认收入不要全额开具*。确认多少收入,开具多少*。 收到款时借:现金 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预收账款 2000 附件:3000元现金缴款单,1000元* 2.4月做借:预收账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附件:1000元* 3.5月做借:预收账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附件:1000元* 鉴于客户要求一次性全额开票的做法,建议你与客户及税务机关沟通,一下文件可以参考。 (1)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八十八条规定,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即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因此,你公司分期确认营业收入的做法是正确的。 (2)你公司未按规定开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填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因此,你公司也应分期分别出具*。 (3)根据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和商誉时,向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预收款、预付款、预存费用、预收定金等,下同),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因此,你公司取得的劳务收入可以分期在确认劳务收入时缴纳营业税。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9:00
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你只需将收到款的原始凭证附在3月份的凭证后就行了,然后在4、5月后确认收入的凭证上注明原始凭证是附在3月份收款凭证的后面就行了; 另一种就是,你将收到款的原始凭证复印两份出来,在3月份收到款的凭证后附上原始凭证,在4、5月确认收入的凭证后附上原始凭证的附印件就行了。 以上两种方法都是税上认可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09:00
预收账款(Deposit received):预收账款科目是核算企业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根据合同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账户性质为负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