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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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14:10
目前*暂行条例,规定的农业初级产品征税范围都是大部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根据农业发展实际情况单独规定某些具体的农产品的税率。
免税情形(1)农业生产者
主要是指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免税的前提是自产农产品!
免税情形(2)“公司+用户”经营模式
自2013年4月1日起,纳税人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农户饲养畜禽苗至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公司将回收的成品畜禽用于销售。在上述经营模式下,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免征*。
免税情形(3)农民专业合作社
自2008年7月1日起,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
免税情形(4)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部分免税
1)自2012年10月1日起,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
免征*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2)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会计核算要求
和其他税收优惠*一样,纳税人既销售免税货物又销售其他*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上述鲜活肉蛋产品和其他*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税*。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14:11
不需要,但要办理手续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14:11
从农户手里收购活猪再卖给猪肉加工厂 这种交税吗?目前*暂行条例,规定的农业初级产品征税范围都是大部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