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固定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1:3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5:24
根据2006年2月25日财政部公布的38项具体准则,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该准则的第8号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287062.83+300345.59)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87062.83+300345.59)
当然要明细记录,是哪项资产减值了。
另外:但2002年1月1日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并未失效,根据该准则: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本问题不牵涉资产减值转回,所以没问题;如果转回的话,会计处理会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