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收益率下跌代表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2:5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1:17
国债收益率下跌,说明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率低,持有到期能获得的收益少。
根据偿还期限的不同,国债可以分为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
1.定期国债:指国家发行的对还本付息有严格规定的国债。定期国债按偿债期限长短可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
2.短期国债:通常是指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国债,主要用于调节国库资金周转的暂时盈余和短缺,具有较大的流动性 中期国债:是指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含1年但不含10年)的国债,由于偿还时间长,可以使国家对债务资金的使用相对稳定
3.长期国债:指期限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国债,可以使*在更长时间内控制财政资源,但持有人的收入会受到货币价值和价格的影响。
4.无限期国债:指国家发行的没有规定还本付息期限的国债。这种国债的持有者可以按期获得利息,但无权要求偿还债务。英国发行的永久国债就是这种情况。
拓展资料:
一、国债法是指国家为调整国债发行、流通、转让、使用、偿还和管理过程中的社会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规范国家(*)、国债中介机构和国债投资者参与国债时的行为,调整国债行为过程中国债主体之间的各种国债关系。 与民法中的债法不同,国债法以国家为主体调整债权债务关系,这与金融法的主体始终是国家的特点是一致的。而且,国债是国家获得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其目的是满足社会需求,实现国家职能。
二、因此,国债法是金融法的重要部门法。但是,国债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核心是国债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国家作为债务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国债法与民法密切相关,尤其是民法中的债法。民法中的债论及其具体规定往往也可以适用于国债法。 国债法虽然是金融法的重要部门法,但也明显不同于税法等其他金融法的部门法。
三、例如,国债法的主体平等性明显不同于其他部门法。虽然国债法的一个主体必须是国家,但在国债法律关系中,国家作为债务人与其他主体有权利义务关系,其他权利主体是否与国家有债权债务关系一般由自己的意志决定。在国债法律关系中,它们与国家处于平等地位,但在其他金融法律关系中,主体之间的从属关系明显不同于国债法。此外,国家从国债中获得收益的权利与其偿还本息的义务密切相关。其他权利人要想享有取得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还必须履行支付购买国债资金的义务。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国债法是一部具有公法性质的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