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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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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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5 05:49
“忠”:忠诚、忠良、忠恕。“忠”,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主张的一种优良品德。一提“忠”,人们往往想到“愚忠”,其实这是误解。在孔子看来,不只是对“君”,对普通的人、所有的人,都有一个“忠”的问题。孔子时代,“君”并不稀奇,到处是大大小小的“君”。其实,孔子很反对愚忠,对路对心才能忠。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忠”讲的是君王人民:“上思利民,忠也。”所谓忠,就是内心求善,外求尽职尽责。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精忠报国、舍生取义的优良传统,“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历代仁人志士的共同心愿。忠于事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是中华民族崇高的最高最神圣的价值追求。
“孝”:孝心、孝敬、孝道。中华民族崇尚祖辈传承理念。主要是对父母、长辈之“孝”,强调长幼有序。孔子首创私学,把“孝”放在教学首位,说“孝”是道德的根本。“孝乃德之本”,“百善孝为先”。人们往往把“孝敬父母”与“包销祖国”起来,认为“忠孝不能两全”,甚至贬低“孝敬父母”。这是误区。其实“孝敬父母”与“报效祖国”二者都光荣。二者可以统一,也应该统一。忠孝可以两全。个别人受条件*不能统一,也是有的,但不能因此而泛化。我们要把二者尽量同意起来,既尽到“报效祖国”之“忠”,又尽到“孝敬父母”之“孝”。这是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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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5 05:49
孝:
曾子曾经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
孟子曾说过不孝有三,一味顺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知劝阻,使他们行差就错,这是第一种不孝;家里贫穷,却不去做事来奉养父母,这是第二种不孝;第三种大家都知道,无后为大.
离娄章句下中有一篇是公都子与孟子谈论匡章的.公都子很疑惑,觉得匡章,全国的人都说他不孝,而孟子却与他交游,就问孟子是为什么.孟子回答:"一般的人认为不孝的人有五种;一,懒惰不赡养父母;二,*喝酒,把钱都花光了,而不赡养父母;三,吝啬钱财,有了老婆把父母丢到一边;四,自己行事乖张,放纵*,使父母蒙羞;五,平常好勇斗狠,使父母受到连累.而匡章只不过是因为父亲做错了事,他以善相责,而不被父亲接受罢了,又何不孝之有.如果放任父亲做出错事来而不管,这才是不孝呀.
而孔子曾经说,对于供养父母,如果心无恭敬,那么与养猫狗又有什么区别呢.
由此看来,孝就是以恭敬的心,侍奉父母,使父母衣食无缺,心宽康泰,自己做事做人要端正,不给父母牵累,不让父母操心,父母有了错,也要婉转的直言不讳.这才称得上孝.
大孝终身慕父母.
忠:
忠这个词最初是"委质为臣"式的.
古代臣的意思是买来的奴隶或战俘.他们是完全丧失了自由的.质,是一种野鸡,古人认为这种动物是很有节气的.
忠其实是分两种的,一种是绝对的忠,是对人的忠,一种是相对的忠,是对事的忠.绝对的忠是不管你上面的人做得是对不是不对,我一味的忠实于你.相对的忠,是对事的,你做得对,我全力拥护,你做的不对,那我也不会一味顺从.在春秋战国时期,这两种并行其道.其中相对的忠不能不提的就是晏子.
晏子辅佐的是齐庄公.齐庄公和崔武子的妻妇棠姜私通,被崔武子一刀杀了.当时晏子立在崔武子家的门外,别人问他:"你的君主死了,你也从死吗?"晏子回答:那是我一个人的君主吗,我为什么要去死?"又问"那么你要逃走吗?"晏子回答:"那是我的错吗?我为什么要逃走?"又问:"既不死也不逃走,那么是要回家吗?晏子回答:"君主死了,又要回到哪里去呢?君主不是立于民之上只管享乐的人,而是主持整个社稷,使百姓安居乐业的人;大臣也不是只管拿薪禄的人,而是协助君主治理整个国家的人.若是君主为社稷而死,那么便陪他一同去死,为人民而死,那么便陪他一起死.如果他是为了自己私人的*而死的,那么非其私昵,谁敢任之.于是门启而入,趴在庄公的大腿上痛哭,有人劝说崔武子,一定要杀了他.崔武子说:"不能杀他,留着他可以得到民心."
这就是对事的忠,可惜到了后来,忠的含义被扭曲,这种对事的忠越来越少,最后几不可闻,倒是对人的忠,绝对的忠,经过统治者的大力推崇,而大行其道,直至于,"生我之门死我户",不一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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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5 05:50
“儒家”、“忠”,相对来说,人们对“忠”或许比对“儒家”这一概念要熟悉的多,但熟悉并不等于了解。事实上,一提到儒家之忠,人们首先总是会想到“愚忠”之类,而对忠、对儒家之忠的认识,恐不能基于此。
何谓忠?查《说文解字》:"忠,敬也,尽心曰忠。"应该说,这便是忠的定义。"忠也者,一其心之谓也" (《忠经·天地神明章第一》), 也作如是说。朱熹在《四书集注》解释忠的涵义:“尽己之谓忠。”都是对“忠”字的正确理解。
《左传·桓公六年》:"上思利民,忠也。"《左传·昭公元年》:"临患不忘国,忠也。"这是春秋时代人们对忠的解释。但这解释已不只是单单对“忠”字,而是对忠的外延(忠的对象)来进一步剖析。
忠,是一种应有品德和行为准则。它是一种对事对人的应有品德和行为准则,因为它必然要通过人事才能表现出来。其对象较为广泛,对自己的份内之事,对亲、师、友、君所交待的事都要忠(尽心)。间接地,也便成了待亲、待师、待友、待君(但绝非汉以降特指的对上、待君)都应该忠(尽心),当然这忠并非无原则的忠。
《论语·里仁》里,曾子曾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学而》:"子曰:君子……主忠信。"君子行事以忠信为主。在《论语》中,未见孔子对“忠”字直接释义。纵观《论语》,更绝没有要求臣应对君的忠。
《论语·八佾》篇中,倒有一段有臣应忠于君的嫌疑的对话,"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按:鲁定公问道:"君主使用臣下,臣下服事君主,该怎样做?"孔子回答说:"如果君主能按照礼来对待臣下,那么臣下就会尽心去做君所任命的份内之事。")这句中的“事君”二字,自然不能理解成“侍奉君主”或“服侍君主”,据学者查证,儒家经典里应还没有“侍君”一词。所以“臣事君以忠”的解释完全可以解为“臣下尽心去做君所任命的份内之事”。退而言之,即便简单理解为“臣下尽心去服侍君主”也无不可——只要我们莫拉下上一句“君事臣以礼”,不将之一分为二而作断章取义之举。
在对待君臣关系,孔孟都是从相对关系切入的。“亚圣”孟子谈到忠时,和孔子一样,绝没有认为忠是无原则地听从上司、君主之命。相反地,孟子在此基础上还迈出了一大步,痛快淋漓地道出孔子还没说下去的话,《孟子·离娄》篇中,"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按:孟子告诉齐宣王说:"君主把臣下当手足,臣下就会把君主当腹心;君主把臣下当狗马,臣下就会把君主当一般不相干的人;君主把臣下当泥土草芥,臣下就会把君主当仇敌。")
在孔孟那里,"忠"隶属于"仁",忠是诚实的表现,它所传示的精深内涵本身便是仁义。忠在众德中(克己、爱人、惠、恕、孝、信、讱、勇、俭、无怨、直、刚、恭、 敬、宽、庄、敏、慎、逊、让)的地位很高,忠做为众德之一,受着人类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中应当遵循之最高原则的"义"的节制,成其为美德。
到了汉代,西汉杰出的思想家、*家贾谊在其《新书》中多次谈到忠,他对忠的解释是对孔学的进一步论叙,也是基于爱民的。而西汉今文经学大师董仲舒在其《春秋繁露》中提出了所谓的"王道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纲原是指提网的总绳,这里是一种比喻,意为君对臣,父对子,夫对妻有较绝对的支配权力,而臣对君,子对父,妻对夫则只有绝对服从的义务。这无疑是和孔子思想是相悖的,也是孔孟儒学的一大变。“忠”由原来的儒家(孔子)的伦理范畴而一跃成为重要的*道德范畴,其含义主要是指对君主忠诚。《忠经》上所谓“忠能固君臣、安社稷、感天地、动神明,而况人乎,忠兴于身,著于家,成于国,其行一也”。
直至程朱,更是对三纲大力宣扬(有一点要注意,最早鼓吹王权至上的是法家韩非子)。此后的忠,更成了传统社会的最高道德。自班固的《汉书》以下,《晋书》、两《唐书》、《宋史》、《金史》、《元史》、《明史》、《清史稿》都设有《忠义传》。不过,确切来说,先秦最后一位儒家大师荀况(有学者认为荀子本属儒表法里类人物,如钱世明;有学者认为荀子可为杂家,如郭沫若)对忠的解释就已不同于孔孟。
《荀子·君子》篇里:"忠者,敦慎此者也。"把办事敦慎称为忠,还没离开孔子对忠的正确观点。但通读《荀子》一书,也没看见荀子把"忠"的对象放宽到对一切人上的论说。单就其《臣道》篇而言,这篇专讲为臣之道如何如何,言"忠"只及于君王。《荀子·臣道篇》:"从命而利君谓之顺;逆命而利君谓之忠;敬而不顺者,不忠也。"荀子谈忠,旨在说"忠臣",说臣应如何忠于君……
行文止此,我们不难发现一个问题。那便是忠的对象问题,这恐怕也便是人们对忠的误解其症结所在。
千百年来,在所谓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邪说流传下,人们多以为"忠"只是臣对于君而言,大不足取。但实际上,追本溯源,我们便知道孔孟所说的"忠",并不是单指臣对君忠,更不是无原则的臣对君忠。
忠,于今而言,既不拘于时空,也不拘于地域,推之古今而公行,放之四海而皆然。暂不论孔孟的这一正确的"忠"是可以照搬不误,即便是董子所谓的"忠"也可以拿来用,只是在忠的“对象”上略加改动便是。孙中山先生便曾说:"古时所讲的‘忠',是忠于皇帝……我们在*之内,照道理上说,还是要尽忠,不忠于君,要忠于国,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去效忠。为四万万人效忠,比较为一人效忠要高尚得多。"(《孙中山选集》)显然,严格来说,孙中山先生这段话中"古时所讲的‘忠',是忠于皇帝"这句是笼统而有误的。但把忠的对象转化为为国为民,则所言甚是。
我们对于传统美德都应古为今用,并进行现代注解。于忠而言,亦复如是。
孝指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包括尊敬、抚养、送终等等,是传统社会的基本道德。从动物学上说,实质上是一种"反哺"的行为。
在我国,孝的观念源远流长,甲骨文中就出现了"孝"字,这也就是说,在公元前11世纪以前,华夏先民就已经有了孝的观念。至春秋时期,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是一位全面地系统地论述孝道的人,《论语》、《孝经》等*载了孔子在这方面的大量言论。
《孝经》中,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教民亲爱,莫善于孝";"夫孝,德之本也"。孔子认为为人子女,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法则,是人们应该身体力行的。可见孔子对孝道的看重与推崇。
在《论语·为政》里有几位弟子向孔子问孝。
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对子游的发问,孔子在这里突出了一个"敬"字,实是精僻。孟子也说:"孝之至,莫大于尊亲。"(《孟子·万章上》)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色难"是指态度不容易做好。并不是有事子女来做,有好吃的拿给父母吃就尽了孝道。孔子再明确提出在孝顺父母时,还要做得和颜悦色。而不应冷淡的一句"我来"、"吃吧",这个态度问题主要还是在于为人子女者的孝心是否根于诚笃。明代袁采有言:"人之孝行,根于诚笃,虽繁文末节不至,亦可动天地,感鬼神"(《袁氏世范》卷一)。这是反过来的说法。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父母唯其之忧"这句话的历来有两种解释,一种是"还是想想你自己生病时,父母那种忧愁,担心的心情吧!"言外之意,溢于言表。还有一种解释为"为人子女者应尽量做到只有在自己生病时才会使父母忧愁,担心。"这句话的深意在于:为人子女者除了因病使父母担忧外,其它的一切不致于犯法,不出去惹事犯法,这才是孝。无可否认,也因为这种孝道的外延,封建统治阶级从维护封建统治和宗法秩序的需要出发,大力提倡和宣传孝道。
自秦代后,"不孝"被定为十恶大罪之一,不肯抚养甚至辱骂殴打父母或祖父母者,都要受训官府严厉处治,甚至处以绞刑和腰斩。从正面来说,就是表彰孝子,官修正史上都立有《孝义传》,能青史留名;前面说过"孝"本不是儒家专利,而是华夏民族固有的道德传统,所以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前,汉王朝就提倡"以孝治天下",选拔*也把“孝"作为一个标准;唐朝时,参加医学、算学、律学考试的人不用读五经,但《论语》、《孝经》都不能不读,类似现代大学的"公共课";唐玄宗曾亲自为《孝经》作注,《孝经》也是《十三经注疏》中唯一一部由皇帝注释的儒家经典;清代康熙也极力提倡孝道,以便利于三百万人能更好地统治四万万汉人……
诚然,儒家孝道也有时代局限性的陈旧观念,夹杂封建性的糟粕——比如西汉经学大师董仲舒提出的"父为子纲"(指父亲对子女有绝对权威),于今已绝对不适合我们这个人人平等的民主社会;又如"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我们在信息便捷的今天,已可以不必理会这句话,这是因为当时联络多有不便,也是社会生产力*下的说法;再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也已不足取,我们是提倡男女平等的;还有关于"三年之丧"这个问题,四科中十哲之一的宰我就此事曾与孔子讨论过,这位因为白天睡觉而被夫子斥为"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的学生认为,为父母服丧三年时间过长了,一年就可以了。无论三年,还是一年,这显然是一种弊端较多的行孝方式,我们就无须效仿了。诸如以上孝说,到了今天,无疑均已过时,我们应毫不吝惜地抛弃或予以批判。
但是,经久以来,人们对孔子所提倡的孝道却有着好多误解。
一、古时的老百姓很少读正史和子书,经学著作,就把"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句在旧戏里,说书人口中出现率极为频繁的根本违仁而悖义的邪说当做是孔孟思想,而且居然流传至今。殊不知"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那根本不是孔孟儒学的本来面目。《孔子家语·六本》篇里记载着一个事例,大致是说:曾子犯了小过,斩断了他父亲曾皙以从吴国觅来的瓜种,曾皙一怒之下用锄柄将曾子打昏了。曾子苏醒后问父亲:"刚才我犯了过错,您老教训我,没累着您吧?"之后回房弹琴而歌,好让父亲听见,表示他挨打后没有不适。孔子知道后批评说:"一点小事,曾皙不该暴怒杖罚,而曾子不该委身以待杖罚,如果万一为父打死,死的没有道理,人们就会指责曾皙的不义,这是大不孝!"这段显然是对所谓的"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说法的不攻之击。
二、愚俗的邪说,固然可鄙,而最可恶的是硬把邪说之源归结为孔孟的歪批。把孝当成是子女对父母百依百顺也是错误的理解,是对孔孟观点的曲解。《孝经》中曾参问孔子:"儿女都听从父母的指命,就是孝吗?"但听孔子道:"这是什么话?这是什么话?父母有敢于跟自己争论的子女,他们就不会陷于不义,所以父母有不对的言行,就应该与之争论。听从父母的指命,又怎能就算是孝?"
三、五四至今的人们,总是对古代的"割股疗亲"、"目连救母"的"愚孝"念念不忘,肆意菲薄。其实我们应该知道的,孝再愚,也还知道要去孝顺父母,其过程虽有差池,其动机仍需褒扬。例如《二十四孝》所选孝行,事迹十分突出,故事情节生动感人,使人阅读或听讲后容易留下深刻印象,而产生强烈的教育效果。该书在流传过程中,曾经过许多"无名氏"作家的加工。这些"无名氏"作家各自从自己的价值观、道德观、历史观来塑造他们自己心中的孝子形象,因此一些孝行确实蒙上了迷信色彩和荒诞成分,这是因为由于人们非常热爱和同情孝子,希望如《二十四孝题辞》序里所说"所求无不遂,所愿无不得",孝子的孝心能够得到有益的回报和完满的结果。试问,如能认识到这一点,那么这样的孝行何错之有?
孝做为华夏民族固有的道德观念,又经孔孟儒学的发挥,以及历代帝王的提倡,孝道在古代确实是深入民心,难以动摇。佛教传入中国,最后也不得不把"无夫无君"的教义改变为"忠孝"的说教;*教传入中国之初,也不得不改变"不能崇拜偶像"的诫条,允许信徒"祭祖".....
孝在众德中(克己、爱人、惠、恕、孝、忠、信、讱、勇、俭、无怨、直、刚、恭、 敬、宽、庄、敏、慎、逊、让等)的地位很高,有学者甚至认为儒家便是以孝为重点的学派或宗教,如胡适先生认为"孔子一系的思想演成‘孝'的宗教"(《中国中古思想史长编》),这点姑且不作探讨。孝做为众德之一,受着人类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中应当遵循之最高原则的"义"的节制,而成为美德,影响极为深远。中国人之重孝道,几乎成了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最大特点。
至此,我们对孔孟所提倡的孝道应已有了初步的认识。是的,儒家讲的孝道,已不仅仅是一种通过行为表现出的人伦道德,而且还是一种社会性行为,行孝者对社会公德负责,肩负着社会责任,孔孟儒学提倡这种孝道,毫无疑问是完全可以以肯定的。对于今天来说,也适合我们现代社会。
五四以来,我们虽都在提倡"尊老敬老爱老",但是相对古时"孝"与"忠"并列成为中国古代民众最讲究最看重的两大思想观念来说,显得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事实上,现代的中国人"孝"的观念已明显淡薄了很多很多。如果长此以往又听之任之的话,若干年后,又将是怎样?细细寻思,我们是否有必要继承我们所应该继承的孔孟儒学所提倡的合理孝道,以使之符合当今的社会道德规范并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