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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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22:24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诗词名句,出自《诗经·邶风·击鼓》篇,大意是“我要拉着您的手,和您一起到老”。今人通常用来形容生死不渝的爱情。历代学者对于这两句诗的见解颇有不同。汉代大儒毛亨、郑玄及唐代大儒孔颖达均以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战友间的盟约(见《毛诗正义》)。直至南宋,理学家朱熹才将这两句诗理解为夫妻间的誓言(见《诗集传》)。当今学者多半认同朱熹的观点,唯《那些年,我们读错的诗经》通过对“子”字及先秦时代背景的考证,推断“执子之手”应如毛亨等先儒所说,的确是男子之间的约定,这两名男子或许有些特殊关系,因而朱熹不忍直视,才故意做出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