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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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15:41
亚里士多德将谓词分为两大类,即属于定义的部分和不属于定义的部分。前者是对事物本质的规定,如“人是有理性的动物”;后者则仅仅表示事物的某种性质,如“苏格拉底是白的”。在《正位篇》中,他又根据谓词所表述的内容将谓词细分为五类:种、属差、定义、属性(专有性质)和偶性(非专有性质)。例如,对于主词“人”,可由这五类谓词来加以表述:“动物”是种,“有理性的”是属差,“有理性的动物”是人的定义,这三类谓词都是对“人”的本质的规定,属于定义的部分;“能学习语法”是人的专有属性,“白色的”则是人的偶性,这两类谓词只是对“人”的某种性质的表述,不属于定义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