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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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2:45
死刑犯人处决后的执行程序如下:
一、执行的具体程序: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可以准许。
2.人民*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
二、执行后的处理: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2.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3.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拓展资料
停止执行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解释》第341、342条规定,下级人民*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由核准死刑的人民*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对于因上述第三种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依法改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死刑立即执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2:45
死刑执行程序的适用:死罪犯尸体的处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2:46
死刑犯行刑前,司法机关会提前通知其家人,待法医验明确已死亡的情况下由家人自行处理尸身,如果家人不要了,则由司法机关或直接火化或解剖后火化。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22:47
嗯,先利用他们的器官做移植,然后在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