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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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5:29
思想主张:
1、认为理是世界的本质,“理在先,气在后”,提出“存天理,灭人欲”。
2、理是事物的规律,理是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
3、理在人身上就是人性。朱熹又称理为太极,是天地万物之理的总体,即总万理的那个理。“太极只是一个理字”。太极既包括万物之理,万物便可分别体现整个太极。这便是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
4、朱熹主张理依气而生物,并从气展开了一分为二、动静不息的生物运动,这便是一气分做二气,动的是阳,静的是阴,又分做五气(金、木、水、火、土),散为万物,一分为二是从气分化为物过程中的重要运动形态。
朱熹,宋朝著名的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诗人,闽学派的代表人物,儒学集大成者,世尊称为朱子。朱熹是唯一非孔子亲传弟子而享祀孔庙,位列大成殿十二哲者中,受儒教祭祀。
朱熹是“二程”(程颢、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与二程合称“程朱学派”。朱熹的理学思想对元、明、清三朝影响很大,成为三朝的官方哲学,是中国教育史上继孔子后的又一人。
朱熹十九岁考中进士,曾任江西南康、福建漳州知府、浙东巡抚,做官清正有为,振举书院建设。官拜焕章阁侍制兼侍讲,为宋宁宗皇帝讲学。
朱熹著述甚多,有《四书章句集注》《太极图说解》《通书解说》《周易读本》《楚辞集注》,后人辑有《朱子大全》《朱子集语象》等。其中《四书章句集注》成为钦定的教科书和科举考试的标准。
在宋朝,学术上造诣最深、影响最大的是朱熹。他总结了以往的思想,尤其是宋代理学思想,建立了庞大的理学体系,成为宋代理学之大成,其功绩为后世所称道 ,其思想被尊奉为官学,而其本身则与孔子圣人并提,称为“朱子“。
朱熹撰《周易本义》列河洛、先天图于卷首,又与弟子蔡氏父子(蔡元定、蔡沉)编撰《易学启蒙》笃信和诠释河洛、先天之学,后世皆以此立言,阐发朱子的河洛先天思想。
在元朝、明朝、清朝三代,一直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官方哲学,标志着封建社会更趋完备的意识形态。元朝皇庆二年(1313年)复科举,诏定以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为标准取士,朱学定为科场程式。明洪武二年(1369年),科举以朱熹等“传注为宗”。
朱学遂成为巩固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精神支柱。它强化了“三纲五常”,对后期封建社会的变革,起了一定的阻碍作用。朱熹的学说,也对后来明朝王阳明的心学有深刻的影响。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思想正是在朱熹哲学基础上的突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朱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5:30
朱熹的思想是理学思想和格物致知论。思想主张如下:
1、理是先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形而上者。他认为理比气更根本,逻辑上理先于气;同时,气有变化的能动性,理不能离开气。他认为万物各有其理,而万物之理终归一,这就是“太极”。
2、理是事物的规律,理是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
3、理在人身上就是人性。朱熹又称理为太极,是天地万物之理的总体,即总万理的那个理。“太极只是一个理字”。太极既包括万物之理,万物便可分别体现整个太极。这便是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
4、理和气的关系有主有次。理生气并寓于气中,理为主,为先,是第一性的,气为客,为后,属第二性。
5、每一个人和物都以抽象的理作为它存在的根据,每一个人和物都具有完整的理,即“理一”。气是朱熹哲学体系中仅次于理的第二个范畴。天下万物都是理和质料相统一的产物。
6、“格物致知”的具体内容是“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事故。”(《文集》)这里的“天理”主要是指仁、义、礼、智等封建道德,“人伦”、“圣言”、“事故”则是天理的阐发应用。
扩展资料:
主要成就
理学又称道学,是以研究儒家经典的义理为宗旨的学说,即所谓义理之学。
在宋朝,学术上造诣最深、影响最大的是朱熹。他总结了以往的思想,尤其是宋代理学思想,建立了庞大的理学体系,成为宋代理学之大成,其功绩为后世所称道,其思想被尊奉为官学,而其本身则与孔子圣人并提,称为“朱子“。
朱熹撰《周易本义》列河洛、先天图于卷首,又与弟子蔡氏父子(蔡元定、蔡沉)编撰《易学启蒙》笃信和诠释河洛、先天之学,后世皆以此立言,阐发朱子的河洛先天思想。
在元朝、明朝、清朝三代,一直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官方哲学,标志着封建社会更趋完备的意识形态。元朝皇庆二年(1313年)复科举,诏定以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为标准取士,朱学定为科场程式。明洪武二年(1369年),科举以朱熹等“传注为宗”。
朱学遂成为巩固封建社会统治秩序的精神支柱。它强化了“三纲五常”,对后期封建社会的变革,起了一定的阻碍作用。朱熹的学说,也对后来明朝王阳明的心学有深刻的影响。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思想正是在朱熹哲学基础上的突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朱熹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5:30
朱熹继承周敦颐、二程,兼采释、道各家思想,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哲学体系。这一体系的核心范畴是“理”,或称“道”、“太极”。朱熹所谓的理,有几方面互相联系的含义:
1.理是先于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形而上者。他认为理比气更根本,逻辑上理先于气;同时,气有变化的能动性,理不能离开气。他认为万物各有其理,而万物之理终归一,这就是“太极”。
2.理是事物的规律。
3.理是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
4.理在人身上就是人性。朱熹又称理为太极,是天地万物之理的总体,即总万理的那个理。“太极只是一个理字”。太极既包括万物之理,万物便可分别体现整个太极。这便是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
每一个人和物都以抽象的理作为它存在的根据,每一个人和物都具有完整的理,即“理一”。气是朱熹哲学体系中仅次于理的第二个范畴。它是形而下者,是有情、有状、有迹的;它具有凝聚、造作等特性。它是铸成万物的质料。天下万物都是理和质料相统一的产物。
朱熹认为理和气的关系有主有次。理生气并寓于气中,理为主,为先,是第一性的,气为客,为后,属第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