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如何转到当地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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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30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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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21:51
档案转到当地人才市场的具体流程如下:
1、先到本地的人才市场开取接收证明。在此之前,需要到自己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开取介绍信,人力资源看到介绍信才会开取接收证明;
2、拿着接收证明到档案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或者管理机构提取档案。工作人员会给你一个盛有你档案的档案袋并告诉你不可私自开封,否则作废;也有可能给你一个凭证,由档案管理部门直接邮寄到你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
档案放在人才市场的主要作用有:
1、保留国家干部身份。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委托市流动人才管理办公室人事代理,一年后转为正式国家干部并确定工资标准;其他原属国家干部身份的人员,离开原单位一年内办理了人事代理的,亦保留干部身份;
2、连续合并计算工龄。人事代理期间,工龄可连续(合并)计算。人事代理人员调动到机关、事业或企业单位后,人事代理时间作为正式工作年限;
3、完整规范保管档案。人事代理前后的档案材料全部完整入档、规范管理;
4、整体代理人事关系。包括: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国家规定的普调或晋升工资、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晋升职称评审申报、出国(境)审批、党团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转接等;
5、优先推荐就业安置。人事代理人员基本信息可进入人才库,供所有用人单位选择录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就业。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八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第十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第十二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所在的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