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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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7:55
法律分析:1、申请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相关证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住房公积金完成审批后,录入业务,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17:5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亲~这道题由我来回答,打字需要一点时间,还请您耐心等待一下。[圣诞老人]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北京离退休职员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如下资料:
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提取职员身份证及银行储蓄账号。
【备注】:公积金账户在单位账户下封存,则应当由原单位为您办理,如果账户显示为集中封存,则可受理个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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