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30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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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22:05
摘要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缴税。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25税务局给了两份备案让总公司去当地备案,是不是说明分公司不需要缴税你好,我们是总公司刚成立的分支机构,去办理了税务登记,非独立核算,填写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是,有一个是否就地预缴,我填了是,税务工作人员问汇总还是非汇总时,我写了汇总,然后他们给了两张表,让总公司去当地备案,我想问一下,像这样,我们分公司还需要申报缴税吗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缴税。是什么意思?我们分公司这边0注册资金,目前也不需要开*服务所以资金都是从总公司走我们是总公司刚成立的分支机构,去办理了税务登记,非独立核算,填写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时,有一个是否就地预缴,我填了是,税务工作人员问汇总还是非汇总时,我写了汇总,然后他们给了两张表,让总公司去当地备案,我想问一下,像这样,我们分公司还需要申报缴税吗?可以回答我这个问题吗?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能独立纳税,分公司所属的总公司应当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规或者*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你的意思就是,我们分公司不需要申报纳税喽?由总公司去申报那我们还需要纳税吗纳税还是要纳税,不是以分公司的名义而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