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区与关税同盟区有什么异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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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5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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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9:35
自由贸易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或单独关税区组成的区内取消关税和其他非关税*,区外实行保护贸易的特殊经济区域或经济集团。如北美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有两个特点,一方面,在该集团内成员相互之间取消关税或其他贸易*;另一方面,各个成员又各自独立地保留自己的对外贸易*,尤其是关税*,所以,有人把自由贸易区称为半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缔结协定,建立统一的关境,在统一关境内缔约国相互间减让或取消关税,对从关境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商品进口则实行共同的关税税率和外贸*。关税同盟的主要特征是:成员国相互之间不仅取消了贸易壁垒,实行自由贸易,还建立了共同对外关税。也就是说,关税同盟的成员除相互同意消除彼此的贸易障碍之外,还采取共同对外的关税及贸易*
它避免了自由贸易区需要以原产地原则作为补充,保持商品正常流动的问题。在这里,代替原产地原则的是筑起共同的“对外壁垒”,从这个意义上看,关税同盟比自由贸易区的排他性更强一些。所以其抵御外来风险的能力也更强!
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内进出口免税的。关税同盟主要对外设立统一税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9:35
关税同盟与自由贸易区都是在一定范围内对关税事务进行合作的地区经济组织,两者的区别在于关税合作的范围与程度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