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5 20:0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6 22:52
不能用。死亡注销户口需要交回死亡公民的身份证由*机关统一销毁。
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但是可以继续由其继承人使用,最好将银行卡里的钱全部取出,以免日后忘记密码比较麻烦。只要银行卡里还有钱,就是可以使用的,里面的钱还是会有的。如果没有银行卡或不知道密码,则需办理公证才能到银行重置密码并取款。具体以当地银行的相关规定为准。
扩展资料: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银行卡申请表、领用合约是发卡银行向银行卡持卡人提供的明确双方权责的契约性文件,持卡人签字,即表示接受其中各项约定。发卡银行应当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制定银行卡申请表及信用卡领用合约。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中对于公民死亡后继承人对银行存款的取出程序和方式做出了规定:
《通知》第二项第(一)条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定继承人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注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6 22:52
不能用,死亡注销户口需要交回死亡公民的身份证由*机关统一销毁。
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亲属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公民死于医疗单位,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
(2)公民正常死亡,但无法取得医疗单位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社区、村(居)委会或者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医疗单位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死亡公民已经火化,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银行卡申请表、领用合约是发卡银行向银行卡持卡人提供的明确双方权责的契约性文件,持卡人签字,即表示接受其中各项约定。发卡银行应当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制定银行卡申请表及信用卡领用合约。
注销户口的情况:
1、参军入伍:
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办理。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含考入军事院校学生),在入伍前凭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个别没申报注销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注销其常住户口。
2、公民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
3、死亡:
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办理,收缴《居民身份证》,按闽公综[2008]654号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注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6 22:53
原则上银行不会知道,但是银行的业务办理都需要经过有效的身份验证,注销户口后是不能办理相关业务的。户口注销银行没有直接办法知道,户口注销是个法律概念,是户口管理中的具体表现,包括因失踪而宣告死亡户口注销登记和死亡办理户口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九条规定,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6 22:54
银行卡不会随户口一起注销的。但如果不知道银行卡的密码,可能要提供相应的如户口本、公证书之类的证明。所以最好是把银行卡销户后再去注销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