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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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1:07
摘要抗美援朝老兵去世后,其遗孀是不能继续享受其待遇的。参加过抗美援朝的军人中,有离休干部,老复员军人,退休人员、农村户籍退役老兵等四种不同的待遇,但是所有的待遇、补贴和照顾都是对于其本人的,除了故世当时有关部门发给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以外,其他所有的待遇在故世后就会直接取消,绝不会荫及家属和后代的。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5-11在抗美援朝立过三等功的老红军死后待遇及伤葬费是多少抗美援朝老兵去世后,其遗孀是不能继续享受其待遇的。参加过抗美援朝的军人中,有离休干部,老复员军人,退休人员、农村户籍退役老兵等四种不同的待遇,但是所有的待遇、补贴和照顾都是对于其本人的,除了故世当时有关部门发给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以外,其他所有的待遇在故世后就会直接取消,绝不会荫及家属和后代的。一、抗美援朝老兵属于离休干部的,按照民政部民发2011【192】号文件精神,自2011年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二、老复员军人(1954年11月前、部队实行供给制时期入伍的复员军人),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四十四条规定: 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在老复员军人病故当时由民政部门予以一次性的生活补助;《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九条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所以,直接去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