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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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7:41
法律分析:30天过后仍然没有收到通知的,可以向*承办法官咨询案件情况,看是否经申请延长调节期限或其他原因导致未收到调解通知。
先行调解程序期限为30日,当事人有权拒绝先行调解、申请终止先行调解、申请延长调解期限的权利,当事人拒绝先行调解、申请终止先行调解程序的,*在3日内审查立案,案件转入诉讼程序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