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杀死大熊猫是死罪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4:25
我来回答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7:51
是死罪,杀害一级保护动物都是死罪!下面是关于熊猫的保*
大熊猫保护的*法规
现代大熊猫主要分布在川、陕、甘三省部分地区的汉、藏、羌等民族居住地范围内。1869年,戴维首次发表了大熊猫文章,世界上开始了大熊猫热。由于大熊猫稀有、珍贵,具有重要的观赏和科学研究价值,吸引了不少学者前来大肆捕猎,索取标本,捕捉大熊猫活体。1946年《大公报》、《南方日报》开始载文呼吁人们保护大熊猫。
1962年9月14日,*颁布《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明确规定在珍稀动植栖息地建立自然保护区,确定大熊猫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未经*批准,严禁对大熊猫的猎捕。
1983年4月13日,*发布“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动物的通令”,规定保护珍稀野生动物,是建设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1987年7月14日,最高人民*通知“要求依法严惩猎杀大熊猫,倒卖走私大熊猫皮的犯罪分子”,倒卖、走私一张大熊猫皮,按规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1987年8月15日,*发布“关于坚决制止乱捕滥猎和倒卖,走私珍贵野生动物的紧急通知”,指示各级*,应切实加强对包括大熊猫在内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
1991年1月8日,*发布“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
1998年9月1日,国家命令禁止砍伐天然林,将砍伐森林的工人,转产为植树、育林人员。并贯彻退耕还林,以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
在贯彻野生动物保*及各种有关通知过程中,坚持了宣传教育、依法保护大熊猫等野生动物,特别是大熊猫分布区,*一方面扶持村民发展经济作物,增加收入。一方面又争取广大群众的力量,逐渐形成一个“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大熊猫,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风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7:52
蓄意杀死大熊猫是死罪.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7:52
杀死了国宝就是死罪
我认为是无期徒刑的是杀死国宝罪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7:53
蓄意而已嘛,事情还没有发生的情况下石不能定罪的,这叫"意淫"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7:53
蓄意杀死活化石是死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