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2 13:53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07:20
“xwd458xwd”网友您好,《2012年淮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学生监护人(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父母在当地的有效暂住证、居住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等;升入初中的,还应出示小学毕业证书。凡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暂住证所属县(区)教育局登记、报名,经审核合格后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1 07:20
首先有实力,二是有人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