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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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6 04:49
法律分析:报警回执是*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报警回执它发挥了提供报警依据、方便群众继续报警联系、便于群众监督投诉和改善内部接警管理等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报警难问题,有效地密切了警民关系。
法律依据:
《*机关执法细则》第三十章
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交报案、控告、举报、扭送、投案人,并留存一份备查,需要报送其他单位备案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回执单中必须填明受案单位名称、受案民警姓名以及相关电话号码,以便报案人了解受案情况,监督受案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
对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在《移送案件通知书》等文书或者其他送达回执上签收,不必制作《接受案件回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