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项属于债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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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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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6 21:05
预付款项指的是预先支付的货款,是有权利收回的款项,也可以理解是暂时放在对方那里的钱。
如果你不买东西或是对方不能提供给你需要的商品的话,可以收回的该预付款。所以是债权。
拓展资料:预付款项(Advances to suppliers),包括预付货款和预付工程款等,通常属于流动资产。预付账款与应收账款都属于公司的债权,但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应收账款是公司应收的销货款,通常是用货币清偿的,而预付账款是预付给供货单位的购货款或预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价款和材料款,通常是用商品、劳务或完工工程来清偿的。因此,二者应当分别设置科目。
以后收到预购的材料、商品或完工工程时,借记"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补付的货款,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作方向相反的分录。
预付货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付的货款直接记入"应付账款"借方。预付货款时,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货品再转销。
预付款项是根据"预付账款"和"应付款项"科目所属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