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案件分析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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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21:13
人民*这样处理不对,甲对于*机关的调解决定不服而起诉,不属于人民*的受案范围,人民*应当不予受理。因为*机关的调解行为对甲并没有约束力,甲完全可以拒绝履行该调解决定,并没有对甲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上的影响。甲正确的做法是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以乙为被告。
相关法律: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第二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三)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21:14
你好
首先,你的题目本身就存在问题,乙受到轻微伤,*机关可以依据事实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甲行政处罚,双方的民事赔偿问题可以在*机关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机关本身不能做出行政命令性质的赔偿决定。调解不成,双方可以向*提起诉讼
其次,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求复议,复议后仍不服可向*提起行政诉讼,对于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要注意这里必须满足“显失公平”的条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21:14
*的判决相对*来说,还是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