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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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4:51
换装LED大灯不会眩目就不违法。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规定:
8.5.1.1 机动车装备的前照灯应有远、近光变换功能;当远光变为近光时,所有远光应能同时熄灭。
同一辆机动车上的前照灯不应左、右的远、近光灯交叉开亮。
8.5.1.2 所有前照灯的近光均不应眩目,汽车(三轮汽车和装用单缸柴油机的低速货车除外)、摩托车装用的前照灯应分别符合GB4599、GB21259、GB25991、GB5948及GB19152的规定。安装有自适应前照明系统的,应符合GB/T30036的规定。
8.5.1.3 机动车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保持稳定。
扩展资料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中规定:
6.4.3.1 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前照灯、前位灯、前转向信号灯、前部危险警告信号灯、示廓灯和牵引杆挂车标志灯等前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齐全,工作应正常;前照灯的远、近光光束变换功能应正常;
(b)后位灯、后转向信号灯、后部危险警告信号灯、示廓灯、制动灯、后雾灯、后牌照灯、倒车灯、后反射器应齐全,工作应正常;制动灯的发光强度应明显大于后位灯的发光强度;
(c)侧转向信号灯、侧标志灯和侧反射器应齐全,工作应正常;
(d)对称设置、功能相同灯具的光色和亮度不应有明显差异,转向信号灯的光色应为琥珀色。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交通管理局-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4:51
1.大灯刺眼是大灯的高度不符合标准,年检也会检大灯的照射高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