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2:5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4:25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条例规定: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除此之外,对于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所有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享受产假待遇。
2012年4月18日,*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
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
百度百科——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4:25
法定的已小产假是十五天至四十二天的产假;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4:2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国家规定产假98天,地方会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再根据各省情况增加假期。目前全国大多数的省份基本产假是98天,北京、上海、湖北、浙江等地增加生育奖励假60天。提问产假需要人社局发下发单位吗
回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对产假的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提问重庆产假
回答不需要,单位会去审批的
一、重庆产假国家规定
一、正常生育: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即:我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80天=178天
注:因为是新发布的*,可能与部门执行有出入,具体以执行为准,如有问题,可致电市卫计委具体咨询
二、难产产假:
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
三、流产产假:
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四、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4:26
未满4个月流产的,有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有42天产假。
流产可分为“计划内流产”和“计划外流产”。所谓“计划内流产”指的是妇女怀孕生产是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也就是平时所说的具有“准生证”的怀孕,在怀孕期间自然流产或者实施人工流产的情形。所谓“计划外流产”,
2012年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规定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扩展资料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2012年4月18日,*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8 04:27
1、劳险字2号《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
2、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您的情况不是超生,而是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因此,应当适用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即只要国家有关于计划生育关于假期的规定,您就可以享受。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这里并未区分是否已经生育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