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和保险合同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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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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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8 06:21
有很大的区别。保单就是保险单,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签订的正式合同凭证。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约定保险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双方达成协议签订了保险合同,但不一定签订了保险单。
扩展资料:
保险单简称“保单”。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为简化形式,还可采用具有法律效力的预约保险单,保险凭证或暂保单等形式。
保险单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对有关保险标的事项的说明,包括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的名称及其存放地点或所处状态、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承担责任和不予承担的责任等。附注条件,指保险条款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以及保单变更、转让和注销等事项。保险单是签订保险合同的主要表现形式。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与否并不取决于保险单的签发,只要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保险合同就成立,即使尚未签发保险单,保险人也应负赔偿责任。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出立保险单为合同生效条件的除外。
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以及其他规定事项。保险单根据投保人的申请,由保险人签署,交由被保险人收执,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依据。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双务有偿性质以及诺成合同的特征外,还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保险合同是不要式合同、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保险合同属于民商合同的一种,其设立、变更或终止时具有保险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保险法,也适用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