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2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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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0:26
公益林砍伐标准是根据公益林的重要程度,一级国家公益林是不能砍伐,二级可以适当砍伐。
1、《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打枝、采脂、割漆、剥树皮、掘根等行为。
国有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等确需采伐林木,或者发生较为严重森林火灾、病虫害及其他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确需对受害林木进行清理的,应当组织森林经理学、森林保护学、生态学等领域林业专家进行生态影响评价,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批后实施。
2、《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第十二条第三款相关技术规程的规定开展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其林地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和森林游憩等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
扩展资料:
一、按管理权限划分:
1、国家级公益林。由地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定,并经*林业主管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
2、地方公益林。由各级地方*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划定,并经同级林业主管部门核查认定的公益林。包括省级、市级和县级公益林。
二、按林种用途分:
1、防护林。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其它防护林;
2、特种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
三、按生态重要性和脆弱性划分:
1、特殊保护等级:生态重要性等级或生态脆弱性等级为1的区域;
2、重点保护等级:生态重要性等级或生态脆弱性等级为2的区域;
3、一般保护等级:生态重要性等级或生态脆弱性等级为3、4的区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0:27
《森林法》没有规定公益林的概念,但规定了各种林木采伐的具体规定,请查看该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2 10:27
严格控制对公益林的采伐更新,严格禁止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采伐、抚育和改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