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的小孩怎么领养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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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7:36
当事人要领养福利院小孩的,应当办理领养登记。当事人要去福利院领养小孩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当事人应当先去福利院找院长协商,让院长知道当事人要领养哪一个小孩;
2、确定小孩后,再去民政局办理登记,当事人应当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3、民政局收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当事人确实符合领养条件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6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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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有关条款,领养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子女的能力3、年满三十周岁4、有配偶者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孩,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