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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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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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6 07:05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与工作过失造成财务会计报告失实行为在客观上有相同之处,即财务会计报告虚假或遗漏,但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方面不同,本罪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故意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而后者在主观上则是行为人由于业务能力、工作经验和态度等方面的原因,使其所制作的财务会计 报告中有错算、错记、漏记等情形,即由工作过失造成财务会计报告失实的情况,一般来说,这种失实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是个别的,在审核中较易发现,行为人不是有意提供,不构成本罪。
本罪与一般财务报告欺诈行为都有故意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观特征,其区别在于,本罪 是结果犯,即行为人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造成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危害结果,而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只是有财务会计报告的欺诈行为,而尚未对股东和其他人造成严重损害,因此,不构成本罪,对其行为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民事、行政处罚。 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为了侵占本单位的财产,做假帐,致使财务会计报告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但本罪与职务侵占罪有本质区别,主要表现为客观方面不同,本罪是公司向股东或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而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 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做假帐致使财务会计报告失实是为了掩盖其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此外,在犯罪主体及客体上也有所不同。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认定
本罪的主体故意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目的往往是为了误导股东或社会公众,造成严重损害。相反,非罪行为通常是由于业务疏忽或工作过失,如错算、错记或漏记,这些错误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是孤立的,容易被发现,行为人并非有意为之,因此不构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本罪与一般财务报告欺诈行...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的立案标准首先就是因为虚假财会报告给国家或者是投资者带来的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其次就是因为虚假财会获得的非法收益在一万元以上的情况都是可以进行立案侦查的。 一、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的认定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与工作过失造成财务会计报告失实行为在客观上有相同之处,即财务会计报告虚假或遗漏,但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方面不同,本罪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故意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而后者在主观上则是行为人由于业务能力、工作经验和态度等方面的原因,使其所制作的财务会计 报...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必须具有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2、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包括公司法中所规定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有哪些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包括的构成要件有,主体是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股东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构成要件是哪些
首先,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只规定了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是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本罪...
公司向股东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是否犯罪?
法律分析: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造成股东或者其他人员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或致使股票被取消上市资格或者交易*停牌的,构成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20万元罚金。法律...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构成要件
公司虚假财会报告罪的构成要素主要涉及客观、主体、客体和主观四个方面。首先,客观要件上,公司必须故意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例如,将亏损误报为盈利,或隐瞒重大债权债务等,这些行为必须严重损害了股东或其他人的利益,造成实际后果。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刑法条文
在刑法中,第一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了针对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的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当公司有意或无意地向其股东和公众公众发布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这无疑会对股东和他人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时,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法律制裁。具体来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即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此事...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相关说明
关于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公司的责任分配。犯罪主体是公司,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将承担刑事处罚。在执行刑罚前,如果公司因虚假报告而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应先履行民事赔偿义务,以保障其他债权人的权益,但这里的赔偿仅限于因虚假财会报告产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