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关系解除证明的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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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7 12:30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用人单位出具的用来证明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法律事实的,为了体现对外的效力,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无须加盖单位内部的其他印章.
例如: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8-28
17:16
应届毕业生就业时,为体现母校学生的就业率,一般要由学校推荐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报到证是学校发给应届毕业生的报到证明.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8-28
17:23
实际上三方协议不是必须的,也不是必须有报到证才能到单位报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