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1 21:25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02:25
根据你提问的情况,估计是没有弄清楚*的一些基本概念.*是价外税.所谓价外税,可以理解为这种税的变化不会影响到商品的价格,进而不会影响到利润。以你购入的商品为例,购入时1070元,开的普通*。你认为它不含税。其实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按*设计的初衷,任何一件商品在销售时,销售方都要收两部分钱,一是商品的价格,二是收取的*。这两部分钱加起来,叫价税合计价格。按道理,销售方在销售商品时,应当给顾客开*时,就应当分别注明价格和税金各自的金额。但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我国税务管理的特殊性和我国的实际国情,税务局在发售*时,只有“*专用*”上才有金额和税额之分,其他的*上面没有。但你收到的普通,并不表明你没有交税,而是价税合计一起支付的,只是普通*上没有注明而已。税法又规定,取得的普通*,不能抵扣税款。因此也不用进行价税分离处理。在销售时,不管你开出的是*专用*或是普通*,在计税时都要进行分离计算,公式是:应税销售额=销售收入/(1+适用税率)。用分离后的销售额再去计算利润。分离出的*抵扣掉购进时取得*专用*上注明的税款,有余额的上交税务局,是负数的留到下期抵扣。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02:26
销项税额是没计入你公司的销售收入的,属于对税局代收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02:26
第二个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