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团公司成立财务公司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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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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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8 23:53
统收统支模式。该模式要求企业集团的一切现金收支活动均集中在总部财务部,子公司及分公司的所有现金收支也都通过总部财务部,总部对所有现金收支高度集权。
1.2拨付备用金模式。该模式是集团总部定期拨给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一定数量的现金,子公司及分公司发生现金支出,持有关凭证到集团总部报销以补足备用金。该种模式在大型企业集团中已不多见。
1.3结算中心模式。该模式要求集团财务部内部下设一个相对独立的职能机构,该机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为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提供资金结算、资金存贷和外汇买卖等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业务。目前,未设立财务公司的大型企业集团一般多采用此模式。
1.4财务公司模式。该模式是由集团公司出资建立一个非银行金融机构(一般作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来帮助集团公司进行内部资金管理。根据银监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财务公司可以协助成员单位办理包括交易款项的收付;担保;吸收存款;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等在内的多种经济业务。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经银监会批准,还可以从事包括发行债券、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的融资租赁等在内的多种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