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费是怎么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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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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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0 13:52
一、车船税收标准
1、1.0升(含)以下 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 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 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 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 1200元至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含) 2400元至3600元
7、4.0升以上 3600元至5400元
二、缴纳车船税材料
1、办理减免税证明的书面申请
2、车船行驶证或车船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单位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4、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须提供车船购置*的原件及复印件、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相应凭证等车船的基本资料
5、公共交通车船须提供当地车船营运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或其他公交车船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辆,须提供本机构或个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和车辆所有权证明文件,以及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提供的相关国际条约或协定
扩展资料:
车船税计算方法
1、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
2、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所挂的拖车,均按载重汽车的净吨位的5折计征车船使用税
3、机动车挂车,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4、客货两用汽车,按载货汽车的计税单位和税额标准计征车船税
5、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不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
6、不及1吨的小型船只,一律按1吨计算
7、拖轮计算标准可按每马力折合净吨位的5折计算
8、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船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船税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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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0 13:53
一、交车船税的时间:
按税法规定,车船税车船税是一年一交,按年申报缴纳,申报期限是每年1月1日-12月31日,意思就是在年底12月31日前交当年的都可以,迟交会产生滞纳金。
但实际上,车子年审时也会查车船税,那我们就得在年审前把车船税交了。如果你的车子当年不用年审,在12月31日前交当年的车船税就可以了。
二、交车船税的地点:
现在的车船税都是和保费合计在一起缴纳了,一律在购买交强险环节,由保险机构代收缴纳,各主管地税机关不再直接征收。没有缴纳的,我们可以带相关资料到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前台缴纳。
另外,车管所或车辆监测站的车船税征收窗口,在车辆审验和新车上牌环节,负责补征未税车辆的车船税。
扩展资料:
不交车船税的后果:
1、年审不通过
在车辆年审的时候,会检查车船税缴纳情况,如果发现没有缴纳,会责令补缴后才给予车辆年审合格,所以车船税是怎么都逃不过的,除非你不开车。
2、保险会失效
车船税不交,车辆年审就没法通过,保险就会失效。
3、累积产生滞纳金
车船税超过期限,会产生滞纳金,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和处罚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即:车船税滞纳金=年应纳税额*(5/10000)*逾期天数,时间一长你就交得越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船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船税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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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20 13:53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含)以下的 计税单位:每辆 年基准税额:60元至36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 计税单位:每辆 年基准税额:300元至54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 计税单位:每辆 年基准税额:360元至66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 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660元至1200元 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 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1200元至2400元 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 计税单位:每辆年基准税额:2400元至3600元 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乘用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4.0升以上的 计税单位:每辆 年基准税额:3600元至5400元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以下
税目:商用车客车 计税单位:每辆 年基准税额:480元至1440元 备注:核定载客人数9人以上,包括电车
税目:商用车货车 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 年基准税额:16元至120元备注:包括半挂牵引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等
税目:挂车 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 年基准税额:按照货车税额的50%计算
税目: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 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 年基准税额:16元至120元 备注:不包括拖拉机
税目:其他车辆轮式专用机械车 计税单位:整备质量每吨 年基准税额:16元至120元 备注:不包括拖拉机
税目:摩托车 计税单位:每辆 年基准税额:36元至180元
税目:船舶机动船舶 计税单位:净吨位每吨 年基准税额:3元至6元备注:拖船、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
税目:船舶游艇 计税单位:艇身长度每米 年基准税额:600元至2000元
6优惠
法定减免
1.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的车辆,以及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非机动船是指自身没有动力装置,依靠外力驱动的船舶;非机动驳船是指在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驳船的非机动船。
2.拖拉机
拖拉机是指在农业(农业机械)部门登记为拖拉机的车辆。
3.捕捞、养殖渔船
捕捞、养殖渔船是指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的渔业船舶。不包括在渔业船舶管理部门登记为捕捞船或者养殖船以外类型的渔业船舶。
4.军队、*专用的车船
军队、*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用牌照、*牌照的车船。
5.警用车船
警用车船,是指*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人民*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6.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7.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我国有关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在办理免税事项时,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出具本机构或个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和车船所有权证明文件,并申明免税的依据和理由。
特定减免
1.对尚未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属于应减免税的新购置车辆,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可提出减免税申请,并提供机构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车辆权属证明文件以及地方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经税务机关审验符合车船税减免条件的,税务机关可为纳税人出具该纳税年度的减免税证明,以方便纳税人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新购置应予减免税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已缴纳车船税的,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后可向税务机关提出诚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验符合车船税减免税条件的,税务机关应退还纳税人多缴的税款。
2.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
7征收管理
期限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的,以车船购置*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且无法提供车船购置*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地点
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
申报
1.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2.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
3.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
4.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税款有异议的,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
5.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缴纳车船税的,不再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6.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纳税人完税的证明。除另有规定外,扣缴义务人不再给纳税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纳税人如有需要,可以持注明已收税款信息的保险单,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开具完税凭证。
7.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解缴代收代缴的税款,并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具体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
8.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手续费。税务机关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手续费的标准由*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其他规定
1.各级车船管理部门应当在提供车船管理信息等方面,协助地方税务机关加强对车船税的征收管理。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提供车船的相关信息。拒绝提供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2.车船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机动车车船税。
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地方税务机关对原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予办理退税手续,对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也不再征收当年度的税款;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由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缴纳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
5.车船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车船税 税讫车标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8征收办法
缴纳地点
缴纳车船税的单位,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缴纳车船税的个人,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跨地、州、市(县)使用的车船,则应在车船登记地缴纳。
为了方便纳税人,严格车船税的征收管理,对于除拖拉机、军队*专用车辆、警用车辆、外交车辆、省级*规定免税的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纳税人如果没有缴税,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按照当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
征收部门
车船税属于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对于机动车,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税,节约纳税人的缴税成本和时间,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销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代收代缴车船税,并及时向国库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