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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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9:36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通知书由你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大厅打印并盖章后交给纳税人。一般为《税务事项通知书》。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贰贰号) 第八条 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四0日(工作日,下同)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见附件依,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二)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贰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三)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贰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9:37
亲爱的学员,您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二、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 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四、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五、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专用*。 六、本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暂停执行,相应条款将依照规定程序修订后,重新予以公布。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09:37
应该是在银行的吧,